规章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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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18-07-05   发布人:   点击:[]

1. 多媒体教室使用为教务处统一调配,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多媒体教室。

2. 教师在使用多媒体设备过程中出现故障,应根据张贴在多媒体机柜上《使用指南》中的联系电话及时联系主控室工作人员,由主控室工作人员进行处理。

3. 教师如要临时使用多媒体教室,需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,申请批准后,通知电教科开启多媒体设备。使用时严格按多媒体设备的使用指南进行操作。

4. 多媒体教室内相关人员未经许可,不得随意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。不得随意改动仪器设备连接线,不得擅自移动、拆卸或搬动设备,不得擅自将设备拿到教室外使用。

5. 主控室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,认真做好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,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山东警察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现代教育中心电教科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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